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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鼓励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师承班
来源: | 作者:张梦雪 | 发布时间: 2021-11-18 | 1925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教育部网站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70号(教育类205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关于中医院校举办以师承教育为主的“高徒班”的提案》进行答复。答复称,中医师承教育是保证中医药学术与临床经验传承的最重要途径,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师承班,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答复指出,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遵循中医人才培养规律,发挥中医师承教育优势,推动中医药院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实践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新模式,加强中医高级人才培养。将师承教育与本科院校教育相结合,形成多样化的现代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据统计,目前全国25所中医药院校中已有17所中医药院校开设了近30个实验班、教改班,采取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医药人才培养,创新形成了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等。

答复明确,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推动师承教育与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的有机衔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鼓励引导高校根据中医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特点,将师承教育与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结合。目前,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研究落实“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的有关政策。

答复提出,引导中医药院校推进早跟师、早临床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明确师承指导教师,增加跟师学习时间。推进师承教育人才培养专项建设,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深入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项目,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中医药骨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