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



捐赠人:为本项捐赠注册、申请(单位)人(以下简称捐赠人)

受赠人:为中医传承测评网、向中医传承测评网求助的中医传承人(包括注册会员)(以下简称受赠人)。

 

为增进中医药传承测评事业的发展,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捐赠人自愿向受赠人捐赠,并对捐赠数额、意向(在注册留言框注明)、权利与义务等事项无异议

 

第一条捐赠人自愿将捐赠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财、物无偿捐赠与受赠人,受赠人为求助者时由中医传承测评网代收代管、及时转交

第二条捐赠人保证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且有权捐赠,并保证如果捐赠是物时所捐赠质量瑕疵。

第三条捐赠财产用途如有具体指定请在注册时在留言处注明

第四条捐赠人应按约定时间、地点及方式向受赠人交付捐赠财产

第五条捐赠人有权参与受赠人开展的与所捐赠项目有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可以对每期社会公益活动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因捐赠交付而转移至受赠人,需要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受赠人收到捐赠人捐赠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如实按照约定方式给予答复。

第八条本协议成立后,捐赠财产交付前,因故致使捐赠财产毁损、灭失的,捐赠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条因捐赠财产权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受赠人追索,或因捐赠财产质量瑕疵使受赠人、受益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的,捐赠人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十条:捐赠人受赠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的,有权单方终止捐赠。   

第十一条:本捐赠义务为不可撤消之义务,捐赠人应在其承诺的数额及期限内向受赠人移交相关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如无依约移交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又不向受赠人及时通报无法移交原因的,捐赠人应承担该捐赠义务20%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受赠人收到捐赠后五日内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出具受赠收据。

第十三条:受赠人有权在中医传承测评活动范围内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且可确定捐赠费用的5%-10%为中医传承测评资金,并有权使用该资金。

第十四条:受赠人对于捐赠人就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应及时给予客观全面的说明。

第十五条:受助银行账号为中医传承测评网指定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账号。

第十六条:捐赠人、受赠人可就本捐赠协议履行的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其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协议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迟延履行本协议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对方,并应依据客观条件及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

第十八条:中医传承测评网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九条:本协议只注册或申请成功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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